2016年即将过去,这一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国际上英国脱欧,商人当选美国总统,韩国总统陷入闺蜜丑闻,意大利修宪公投失败等;国内十三五规划正式出台,全面二孩政策,G20峰会等;
建筑业这一年也是不甚平静,226号文发布,四库一平台启动,11.24丰城电厂倒塌等等事情一件又一件向我们袭来。“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过去的事情不仅主宰着过去,也影响着未来。总结2016年发生的事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预知2017年的动态,为此小编整理了2016年发生在建筑业的重大事项,这些事情发生在2016,但是也必将对2017年产生重大影响。现在让我们一起乘坐时光机,去看看这一年到底发生了哪些事情。
1
1·5银川公交纵火案
1月5日早上7时,包工头马永平因多次申诉讨薪不成功,绝望之下携带两塑料桶汽油登上银川市301路公交车放火,导致17人死亡、33人受伤。马永平也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工程款支付担保
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6年第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意见》,重点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意见》中重点强调:1、要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2、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长期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今年年初的1月5日马永平纵火案不仅再次引起了大家对这一现象的关注,也成为政府下决心整改的导火索。
3全面实现营改增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正式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同时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44.13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起重机倾覆重大事故
4月13日5时38分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的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一台通用门式起重机发生倾覆,压塌轨道终端附近的部分住人集装箱组合房,造成18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1万元。事故发生后,冯小松、梁南海、成志勇、谭荣海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侯军等20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罚。
5招标等活动中不得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6清理保证金
6月2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随后,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7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对于落实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追究办法。
2)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
3)对取消的保证金,收取单位应立即退还,确保在2016年9月底前全部退还到位。
4)对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部分,收取单位应在2016年底前返还完毕。
5)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6)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对落实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单位和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要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7 五证合一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通知决定,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7月28日,工商总局、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1月1日前,所有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全部换证,否则原证书将失效。
8 失信将被限制投招标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通知指出,联合惩戒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惩罚措施为限制他们的招投标活动。而对于自己企业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
9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指出“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据建筑管理统计,“2015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为180757亿元,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年规划建筑业增长率5.5%为标准,十年后,到2025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将达到30万亿,房屋工程建筑建筑业总产值将达到20万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30%,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的市场规模将在5万左右。”装配式建筑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10住建部226号文发布
10月19日,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同时宣布该通知于2016年11月1日生效,因为文件号是226号,所以业内俗称“226”号文。
226号文的核心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
1)终结建造师等人员在建筑企业的挂证。
2)极大提升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承包工程范围:《通知》极大地扩大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承包工程范围,缩小了与一级、特级企业承包范围的差距。
3)严把业绩关,杜绝企业资质申请造假:《通知》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这将使得在资质申请中,业绩造假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4)承揽大项目能力欠佳的企业,资质升级难度加大:《通知》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资质标准中企业工程业绩要求都大幅度提高。
11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
10月2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建市资函[2016]116号)。通知主要内容为:
1)对2016年11月1日前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开展业绩核查。
2)企业申报的业绩信息在住建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